一、援助对象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退役军人
二、法律援助范围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3、请求发给抚恤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5、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6、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7、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8、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9、在刑事案件中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三、获得法律援助方法
可以向法律援助工作站或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
四、申请法律援助材料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或近亲属携带身份证明、经济困难说明、有关证据材料。
阿尔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及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
阿尔山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
1、阿尔山市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阿尔山市伊尔施街阿尔山市司法局一楼
电话:0482-71201482、内蒙古圣泉(阿尔山)律师事务所
地址:阿尔山市温泉街道安居小区 1 号楼门市
电话:刘美玲律师 13847937771
张明峰律师 15034878256
阿尔山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服务承诺
一、热情礼貌接待来访者,依法解答有关法律咨询;
二、认真履行申请受理一次性告知,做到工作程序和流程公开透明;
三、执行首问负责制度,对重度残疾或高龄老人视情提供上门服务;
四、不向受援人收取金钱、财物,不牟取其它不正当利益;
五、加强办案监督,提高工作质量,依法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
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七、公示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阿尔山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职责
一、接受退役军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转交法律援助中心审批办理;
二、开展退役军人法治宣传教育;
三、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
四、收集、分析和报送退役军人法律需求信息。
阿尔山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联络员职责
一、受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领导、指导工作和培训;
二、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协助退役军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三、协助中心、工作站调查受援人经济状况,配合开展调研工作;
四、承办中心、工作站交办的其他事宜。
阿尔山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退役军
人申请法律援助流程
1退役军人向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或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
2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及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3审核提交材料,符合条件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办理案件
4律师办结案件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