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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阿尔山市市场主体带动项目实施方案》政策的解读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4-04-22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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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依据
  阿尔山市乡村振兴局根据盟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推进组相关要求,我局依据《兴安盟2024年促进农牧民持续稳定增收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阿尔山市市场主体带动项目实施方案》(初稿)
  二、主要内容
  (一)任务目标
  全市范围内选择2家合作社或公司、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作为该项目实施主体,负责与农户通过吸纳就业、订单生产、托养托管、缴纳租金等多种方式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户均稳定增收1000元以上的任务。
  (二)扶持重点
  结合我市经营性扶贫(帮扶)资产存在合约到期、闲置等问题,除了2024年计划使用帮扶资金200万元扶持2家市场主体以外,每个市场主体申请投入资金不可超过该主体固定资产的30%且不超过100万元外,还允许市场主体申报使用以前年度扶贫(帮扶)资产,在确保资产安全的情况下,申请使用以前年度扶贫(帮扶)资产额度不受限。在经由镇资产评估小组根据市场主体的运行、信用情况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后,镇政府(或村集体)才可与合作社(企业)签订协议,同时市场经营主体还要缴纳不低于投入资金(资产现值)4%的履责保证金。在联农带农综合效益达到镇(村集体)投入资金规模(资产现值)的10%以上,可免除租金,否则,履责保证金不退。
  (三)市场主体选择条件
  1.固定资产总额要达到100万元及以上或注册资金达到200万元以上。
  2.有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银行等金融机构没有违约等不良记录,在当地群众中口碑良好。各镇要通过企信宝、天眼查等方式,查询市场经营主体经营状况,未达到上述标准不允许纳为市场经营主体。
  3.重点选择符合“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特色发展要求,优先选择发展林下产品、旅游发展以及能够盘活闲置资产的市场经营主体。
  (四)市场经营主体要承担的责任 
  1.必须完成联农带农预期效益,联农带农综合效益要达到镇(村集体)投入资金规模(资产现值)的10%以上,可免除租金。各种联农带农效益的计算方法如下:
  (1)吸纳农民就业的效益计算方法:市场经营主体,吸纳农民到本合作社(公司)就业,获得工资收入的数量为吸纳就业效益。每投入100万元帮扶资金,应至少带动本地农村劳动力常年稳定就业1人或就业时长6个月以上2人,灵活就业100天以上3人。同时主体发放工资时要以务工者签字的工资表为准,以微信转账或储蓄卡(信用卡)转账发放给农户,转账凭证作为依据,不得发放现金。
  (2)订单农业的效益计算方法:(订单价格减去市场价格)*销售量为订单农业效益,订单价格用订单合同为佐证,市场价格由镇和主体共同调查确定。销售量以农民签字确认的销售证明(见附件1)为准。
  (3)农产品代销效益的计算方法:
  农产品代销效益=农产品代销量*(实际销售价格-市场价格)
  ①实际销售价格以转账凭证为准。
  ②农产品销售量以农户签字的销售证明为准,实际代销价格以转账凭证为准,市场平均价格由镇与市场主体共同调查确定。
  ③市场价格的确认与前款要求相同。
  (4)保护价销售可参考订单农业的联农带农效益计算方法。
  (5)如综合效益不能达到投入资金规模(资产现值)的10%,需保证租金不低于投入资金规模(资产现值)的4%。
  项目前期申报,审批程序与其他帮扶资金项目相同,履行审批、公示、公告程序(申报使用以前年度扶贫(帮扶)资产的经营主体程序可适当缩减,经镇政府审核通过并经公示公告,即可签订联农带农协议)。
  (五)实施程序
  (一)选择市场经营主体;
  (二)镇政府确定对主体的扶持资金额度。
  (三)经营主体选择设施设备类型
  (四))镇政府编写实施方案并经审议后开始相关手续办理
  (五)受益村签订委托书
  (六)镇政府与承担市场经营主体签订协议,明确市场经营主体任务。
  (七)市场经营主体履行协议
  (八)项目申报于2024年4月22日截止。
  (九)由镇和村组成联合验收组,在每年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对履行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设备使用情况、带农增收成效,逐户开展,并且要有带动农户的书面确认书
  
       本政策解读由乡村振兴局发布,如有相关政策需要了解请查看完整市场主体项目实施方案或拨打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82-7123203
  咨询地址:阿尔山市人民政府4楼410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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