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阿尔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投诉举报机制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06 15:02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一、总则

  为规范阿尔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举报核查工作,确保交易活动的公正、透明和高效,维护交易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阿尔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接收的所有举报及其核查工作。

  、接收机制

  设立多种投诉举报接收渠道,包括电话、电子邮件、在线平台、信件和来访等,以便公众能够便捷地提出投诉举报。

  建筑业管理股负责接收投诉举报,确保投诉举报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要求投诉举报人提供详细的投诉举报信息,包括被投诉举报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具体位置、违法违规事实及相关证据等。同时,鼓励实名举报,以便核查有关情况。

  三、举报核查

  建筑业管理股负责举报核查工作,确保核查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登记:接收到的举报应及时登记,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初核:核查机构对举报信息进行初步核实,判断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立案:对于初核后认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应立案调查。

  调查:立案后,核查机构应组织相关人员对举报事项进行深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处理:根据调查结果,核查机构应提出处理建议或意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理。

  、转办机制

  根据投诉举报的性质和内容,将其转交给具有相应职责的部门或机构进行处理。确保投诉举报得到专业、高效的处理。

  在接收到投诉举报后,负责接收的部门将进行初步审查,判断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对于符合要求的投诉举报,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限制进行转办。同时,将明确转办对象、转办时限等要求,确保投诉举报得到及时处理。

  对于转办的投诉举报,分管领导将进行跟踪督办,确保相关部门及时、有效地处理投诉举报。对于处理不当或未按时处理的部门或机构,将进行问责和追责。

  、反馈机制

  一是相关部门在收到投诉举报后,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反馈内容应包括处理情况、处理结果、法律依据等,确保投诉举报人能够及时了解处理结果。

  二是反馈方式应多样化,包括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根据投诉举报人的意愿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反馈方式进行反馈。

  三是为了解投诉举报人对处理结果的满意度,积极开展满意度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及时改进工作,提高投诉举报处理的质量和效率。

  投诉地点:阿尔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股

  投诉电话:0482-2267972

  2024年5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