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93万元的调整分配结果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10天(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6日)。
投诉监督举报单位:阿尔山市乡村振兴局
地址:阿尔山市政府大楼410室
联系电话:12317或0482—7123366
电子邮箱:aesxczxj@163.com
附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使用资金 (万元) |
实施单位 |
1 |
阿尔山市光伏帮扶电站 |
1108.08 |
阿尔山市乡村振兴局 |
2 |
2024年白狼镇房车营地建设项目 |
612.4912 |
白狼镇人民政府 |
3 |
阿尔山市明水河镇森野工坊建设项目 |
283.4288 |
明水河镇人民政府 |
4 |
阿尔山市天池镇哈拉哈口岸示范园改造项目 |
89 |
天池镇人民政府 |
合计 |
20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