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41万元的分配结果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10天(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22日)。
投诉监督举报单位:阿尔山市乡村振兴局
地址:阿尔山市政府大楼410室
联系电话:12317或0482—7123366
电子邮箱:aesxczxj@163.com
附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使用资金 (万元) |
实施单位 |
1 |
明水河镇西口村美丽乡村项目 |
240 |
明水河镇人民政府 |
2 |
庭院经济项目 |
190 |
阿尔山市乡村振兴局 |
3 |
2024年白狼镇房车营地建设项目 |
157.5088 |
白狼镇人民政府 |
4 |
阿尔山市市场主体带动项目 |
140 |
阿尔山市乡村振兴局 |
5 |
阿尔山市天池镇伊尔施村豆腐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
125 |
天池镇人民政府 |
6 |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
50 |
阿尔山市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
7 |
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 |
24 |
阿尔山市乡村振兴局 |
8 |
“防贫保险”项目 |
14.4912 |
阿尔山市乡村振兴局 |
合计 |
9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