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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 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13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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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41万元的分配结果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10天(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22日)。
投诉监督举报单位:阿尔山市乡村振兴局
地址:阿尔山市政府大楼410室
联系电话:12317或0482—7123366
电子邮箱:aesxczxj@163.com

附件: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资金

(万元)

实施单位

1

明水河镇西口村美丽乡村项目

240

明水河镇人民政府

2

庭院经济项目

190

阿尔山市乡村振兴局

3

2024年白狼镇房车营地建设项目

157

白狼镇人民政府

4

阿尔山市市场主体带动项目

140

阿尔山市乡村振兴局

5

阿尔山市天池镇伊尔施村豆腐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125

天池镇人民政府

6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50

阿尔山市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7

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

24

阿尔山市乡村振兴局

8

“防贫保险”项目

14.4912

阿尔山市乡村振兴局

9

阿尔山市明水河镇森野工坊建设项目

0.5088

明水河镇人民政府

合计

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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