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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入 市县内移居 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30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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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办事层级:派出所;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各盟市规定工作时间;

  办理地点:拟落户地辖区派出所、内蒙古公安厅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

  办理条件:市县内直系亲属投靠;

  申报材料:1、亲属关系相关证明或亲属关系书面声明、2、申请户口簿原件和拟落户口簿原件;

  收费标准:免费;

  备       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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