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财政局不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的步伐,严格按照《预算法》以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统筹规划、多措并举,确保“真实、完整、及时、全面”完成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打造阳光财政。
统一公开平台,便于查阅信息。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阿尔山市财政局借助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预决算公开平台,在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设置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专栏,方便公众查阅财政预决算信息。
拓展公开领域,单位全面覆盖。阿尔山市按照上级要求,将部门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全面纳入预决算公开范围,所有部门组织推进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2022年决算共公开66个部门、167个所属单位;2023年预算共公开65个部门、164个所属单位,实现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全覆盖。
指导信息公开,监督公开质量。阿尔山市财政局在公开前下达预决算公开指引,指导部门按规范文本、规定时间在统一平台公开,公开后结合部门自查、财政核查结果,通报预决算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预决算公开信息真实完整,提升财政信息透明度。
撰稿:孙艳君
一审:吴斯宇
二审:刘颖
终审:刘贵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