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近日,阿尔山市财政局拨付普通高中及中职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
截至5月末,阿尔山市财政局拨付了2024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4.6万元,资助学生数46人次;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0.4万元,资助学生数4人次。阿尔山市财政局为我市高中、中职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金保障,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做到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
撰稿:杨赫
一审:吴斯宇
二审:刘颖
终审:刘贵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