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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政策清单

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7-02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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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范围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

●申请条件

1.企业新录用的以下六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2.符合条件的参训学员完成规定培训计划课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

A类职业(工种)基本培训课时不少于260课时,每人每次基准补贴标准1800元;

B类职业(工种)基本培训课时不少于200课时,每人每次基准补贴标准1300元;

C类职业(工种)基本培训课时不少于56课时,每人每次基准补贴标准600元。

培训后取得证书的,按照自治区现行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70%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培训补贴。

●申领要件

企业培训机构:

教学计划备案审批表、培训人员花名册、备案劳动合同、委托培训协议、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结业证明材料、评价证书、培训课时相关材料、职业培训补贴申领审批表、等及企业职工参保凭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出具盖章名册等申报材料(具体以培训申报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为准)

个人:

1.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政策申办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

2.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3.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办理渠道

业务申请渠道:“内蒙古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nmgrs.12333k.cn:8083/wbdt_portal/,单位账号登录,提交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

业务经办渠道:“内蒙古人社系统业务综合办理平台”。

线下办理渠道:旗县市就业服务中心职业培训股或政府公布的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即时办理培训意愿登记、报名。

参训学员完成登记报名后,由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开班培训、结业考试、补贴申领等相关事项。

●政策依据

《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4〕373号)

●服务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

单位

联系方式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82-8266424

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82-82996873

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82-2773807

科右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82-8399230

科右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82-4586677

扎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82-6718060

突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82-5177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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