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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盟机关事业单位 技能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8-08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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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盟直各委办局、中区直驻乌各单位:

  按照内蒙古职业培训与就业促进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安排,2024年全盟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由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管、兴安盟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职业范围

  按照2024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目录(见附件1)进行申报,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 二、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 申报范围

全盟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员均可申报。

  • 申报条件

  1.初次申报和晋级申报。申报条件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附录5“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可登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查询。

  2.平转申报。鉴于近年来机构改革,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员岗位调整,原有技术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与现从事岗位不匹配的,申报人员可自愿平级申报技师(含)以下与现岗位相关相近职业(工种)的技能等级。平转合格后于次年可晋级申报,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年限可从平转前获证时间起算,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 三、提交材料

  (一)《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正反面、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的电子扫描件,一寸白色背景电子版照片(格式为jpeg或jpg,照片名称统一为:姓名_身份证号)。晋级申报的还需提供上一级证书及网上查询确认截图扫描件。

  (三)申报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须提交电子版(PDF格式)专业技术总结(不少于1000字),内容要求为近三年业务水平、解决技能问题和技术创新、安全生产、自我学习及参加竞赛等方面内容。

  (四)申报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须提交电子版(PDF格式)专业技术总结(不少于1000字),内容要求为近三年业务水平、解决技术问题和技术创新、安全生产、自我学习及传授技艺、参加竞赛等方面内容。同时提交电子版(PDF格式)专利成果或项目报告或技术论文(不少于3000字),内容围绕近三年来生产工作中解决的技术难题和技术创新选题的专利成果或项目报告或技术论文。

四、评价方式

  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分为理论、技能以及综合评审。理论和技能均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审原则上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

  初、中、高级工只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技师和高级技师增加综合评审,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盟市监管部门(见附件4)组织技能人才评审委员采取审阅材料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五、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时间:7月31日8:00至8月25日18:00点

  报名方式:登录网址:http://www.nmgjch.cn/进行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6)。

  (二)资格审核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协办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盟直属单位,由盟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审核。各旗县市单位,由各旗县市鉴定中心负责审核。审核时需要提供上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以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查询结果为准。

  内蒙古职业培训与就业促进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就促会)对审核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缴费

  缴费时间:9月2日8:00至9月4日18:00

  资格复审通过后,在报名系统首页,选择“我的报名”,在已报名信息中核实职业、等级,后点击“缴纳报名费”微信扫码支付(缴费流程见附件6)。

  收费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5]1552号)标准执行。

 (四)考试时间

  理论(笔试)考试时间:9月21日8:30-10:00

  技能(笔试)考试时间:9月21日10:30-12:30

  技能(实操)考试时间:9月21日14:00开始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9月14日至9月20日考生登录“内蒙古职业培训与就业促进会”(http://www.nmgjch.cn)官方网站,点击“技能等级认定报名入口”,选择“准考证打印”,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后下载、打印电子版准考证。

  (六)成绩公示

  10月2日至10月6日考生通登录“内蒙古职业培训与就业促进会”(http://www.nmgjch.cn)官方网站,点击“技能等级认定报名入口”,选择“成绩公示”,输入姓名与身份证号查询考试成绩。

六、考务安排

  以盟市为单位设置考点,于9月10日前通过内蒙古技能人才评价监管服务平台(https://nmdjrd.csidd.com)完成考场编排、考务安排等工作。

七、证书查询及发放

  成绩合格者由就促会统一制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各盟市协办单位通知考生单位或个人领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网址:http://jndj.osta.org.cn/。

八、考前学习

  本次部分职业采用线上学习方式进行,申报人员可自愿参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工作要求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各协办单位要做好组织实施,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二)申报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伪造、瞒报、误报相关信息材料者,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证书,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三)认定工作结束后,由盟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各旗县市认定合格考生申报材料汇总、盖章后统一报就促会。

  

联 系 人:张金友  13704790896 

吕佳诚  18649044344

联系电话:0482-8266023  

地址: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43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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