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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阿尔山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4-09-04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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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各相关单位:

  按照市委农村牧区领导小组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准备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市组织开展本次大排查大提升专项行动,现将《阿尔山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阿尔山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20日

  阿尔山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

  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根据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从8月下旬开始至9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大提升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这条主线,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在全范围内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个环节开展大排查大提升专项行动,深入查摆薄弱环节与不足,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全面补齐工作短板,切实提升工作成效,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工作内容

  (一)“三落实”成效大排查大提升

  1.责任落实保障行动。自查内容:一是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是党委政府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狠抓落实情况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安排部署工作、督导调研、推进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是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作用发挥情况。三是部门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是相关部门传达学习情况、任务分工落实情况、部门负责同志责任落实情况、部门帮扶责任落实情况。四是驻村帮扶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是选拔派驻情况、履职尽责情况、管理考核情况、派出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工作措施:一是要全面查缺补漏,完善相应佐证材料;二是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抓紧时间督促责任人履行相应责任。任部门市委、政府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2.政策落实保障行动。自查内容:一是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兜底保障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小额信贷和光伏扶贫等产业帮扶政策落实情况;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帮扶等政策措施衔接落实情况应对灾情政策落实情况;防贫保险政策落实情况;雨露计划政策落实情况。工作措施:一是将各项政策梳理汇总列出清单、对照县、乡、村三级政策档案逐条核对,进行全面查缺补漏,完善相应佐证材料;二是对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统筹相关部门履行相应责任。责任部门:农水科技局(乡村振兴)教育局、医保局、卫健委、住建局、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局、就业局、人保财险、太平洋保险、各镇村

  3.工作落实保障行动。自查内容:一是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情况;二是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情况;三是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及联农带农情况;四是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帮扶和务工人数变化情况;五是脱贫地区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情况;六是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情况;七是审计发现扶贫(乡村振兴)领域、国家自治区督查暗访、国家和自治区成效考核等发现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工作措施:一是要全面查缺补漏,完善相应佐证材料;二是对于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统筹相关部门履行相应责任;三是及时将未纳入系统的新识别户及时纳入系统,针对返贫致贫风险采取相应的针对性帮扶措施。责任部门:农水科技局(农牧业、乡村振兴)、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乡村建设行动市级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各镇村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成效大排查大提升

  1.“清网行动”自查内容:此次大排查清网行动结合集中排查“回头看”和三季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工作一并开展。主要任务包括:核查年内各类考核反馈的防返贫监测问题整改情况、重点人群识别、帮扶效能情况、风险消除稳定情况、低收入群体增收措施落实情况及数据质量提升和信息完善情况。工作措施:及时将存在风险的农牧户纳入监测管理,对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条件的监测户至少落实一项开发式帮扶措施,对风险消除标注不精准的及时申请“回退”,利用国家新开发的集中排查手机APP核查一般户数据是否有误,对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现有数据开展更新完善工作,确保异常数据全部清零责任部门:农水科技局(乡村振兴)各镇村

  2.收入稳增行动。自查内容:对标脱贫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情况,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规划财务司印发的《关于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初稿)》《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统计指标解释和计算口径(初稿)》《规范做好脱贫人口收入信息监测统计工作指南(初稿)》中明确的计算口径(待国家定稿后以正在文件印发内容为准)为依据,自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增速、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包括年度惠农补贴)、生产经营性支出等情况,将真实的收入账计算出来。工作措施:一是定标准。以“两个高于”(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脱贫地区农牧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作为收入稳增对比标准,对能够提供协议、合同、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明的据实进行采集计算,对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实事求是、群众认可的原则,合理确定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计算过程中的成本、收益相关核算标准,为精准计算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总额做好准备。二是算准账。可通过积分奖补方式逐户挖掘农户隐瞒的收入,同时,结合村日常掌握农牧户生产经营、务工就业、补助补贴等基本信息,确定收入核算标准。由村“两委”计算全体村民收入增速情况算结果经“四议两公开”程序认定后正式计入农户收入总额。三是保收入。针对农户(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增速尚未达到“两个高于”标准的,要从短期和长期分别落实相关举措。短期上,要通过给予开发公益性岗位、提高公益性岗位工资、就业奖励、积分奖补、产业奖补、低保提档升级、优先聘用参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等措施迅速果断提高家庭收入,务必达到“两个高于”要求长期上,通过发展庭院经济和市场主体带动就业激发脱贫户内生动力扶持低收入农牧户发展到户产业和实现稳定就业。同时,要对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低收入群体开展代耕代种代收代养社会化服务,并给予持续政策支持。责任部门:农水科技局(乡村振兴)、各镇村

  3.义务教育保障行动。自查内容:对家庭经济困难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家庭义务教育现状教育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乡村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和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投入情况;控辍保学政策措施持续推进情况家庭经济困难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失学辍学等问题进行自查。工作措施:建立辍学学生台账跟踪管理,持续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加强与乡村振兴局数据信息比对及时将家庭经济困难脱贫家庭学生资助发放到位,做到“应助尽助”。责任部门:教育局各镇村

  4.基本医疗保障行动。自查内容: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基本医疗政策落实情况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参保情况:市镇村三级医疗体系提升情况:大病救治、医疗救助、慢性病救助等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脱贫口、监测对象医疗刚性支出变化情况进行自查。工作措施: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健全门诊特殊慢性手册随来随办制度,优化申报审批流程,做好脱贫人口、监测对象门诊特殊慢性病排查和认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慢病患者用药储备,保证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切实减轻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扎实推进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履约工作,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等4类慢性病重点人群随访,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责任部门:卫健委、人社局(医保)各镇村

  5.住房安全保障行动。自查内容:对脱贫家庭及监测户家庭住房安全及鉴定情况、危房改造政策落实情况及对存在的风险点采取的措施效果等情况进行自查。同时,对一般户的疑似危房也要进行鉴定工作措施:对疑似危房逐一进行鉴定,经鉴定确认是危房但不是农牧户唯一住房的,要劝导其返回安全住房进行居住对经鉴定确实是危房且是农牧户唯一住房通过自身条件无法进行改造的,要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列入危房改造计划本年内能进行改造提升的本年内完成改造,本年不能完成改造提升的,要通过租赁等方式提供安全住房,次年条件允许及时落实改造工程。责任部门:住建局各镇村

  6.饮水安全保障行动。自查内容:通过“望闻问尝”对农户用水水量水质等饮水安全情况进行自查工作措施: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村开展年度水质检对水质检测出有问题的要通过安装净水设备、打深水井、新建自来水等方式解决饮水安全问题。任部门农水科技局(水利)、疾控中心、各镇村

  7.兜底保障行动。自查内容入户核查兜底保障政策(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补助等)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将符合条件的已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保障范围;低保渐退期政策执行情况工作措施:持续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认真落实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等政策,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预警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等兜底保障范围,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一旦符合救助条件,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调整优化农村低保“单人户”等政策,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及时纳入低保范围,扎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责任部门: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镇村

  8.乡村建设行动。自查内容:一是排查市、乡镇党委政府关于乡村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查看市、乡镇党政领导关于乡村建设行动安排部署情况,查看是否建立“乡村建设专项推进机制”,是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乡村建设工作;查看是否对照盟级制定的政策,配套制定市乡村建设相关政策文件。二是排查《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制定情况,查看是否依据国家印发《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指引》和区盟两级《乡村建设任务清单》要求,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制定本地区《乡村建设任务清单》;查看乡镇、村是否有制定项目清单。三是排查乡村建设项目库录入情况,查看《乡村建设任务清单》中2024年度项目是否按照国家印发《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指引》程序要求有序录入项目库。四是排查乡村建设信息采集情况,重点查看是否按照国家要求,开展乡村建设系信息动态调整;查看关于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录入的准确性。五是排查厕所革命推进情况,重点查看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是否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并完成市级验收和厕所建设资金拨付;查看厕改“提质年”工作和“大比武”活动重点内容完成落实情况,是否开展户厕抽查、产品质检、技术交流等工作;查看乡村三级户厕系统录入情况,是否保质保量完成改厕户的录入工作。六是排查示范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查看示范村年初报送项目计划完成情况;查看是否存在生活污水乱排乱倒现象,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是否存在大面积黑臭水体,是否存在生活垃圾随便乱扔或焚烧现象,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是否有效运转等。工作措施:一是要全面落实责任,梳理汇总年内召开的市级会议和行业部门推进部署会议有关资料,对国家、自治区和盟级要求贯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补齐短板,还未配套制定相关政策文件的要及时制定到位。二是未制定《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的,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文件要求,及时形成本地区乡村三级清单,并将清单内项目按程序录入项目库。三是对本级乡村建设信息采集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数据存在逻辑混乱问题或者不符合实际问题的,在国家开放权限时及时进行整改。四是认真做好20232024年厕所革命建设任务推进工作,制定市级改厕方案落实厕所革命配套奖补资金9月15日前完成2023年和2024年建设任务10月15日前完成市级改厕验收,11月前完成盟级核查工作。五是做好示范村创建工作,如期完成示范村已开工项目争取成功创建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六是面启用已建设完成的给排水一体化工程与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使其发挥效益,同时抓紧推进本地区2024年新建给排水一体化、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工程进度、资金拨付进度与自治区要求相匹配。责任部门:乡村建设行动市级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各镇村

  9.乡村治理行动。自查内容一是排查研究部署推进情况,重点查看党委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关于乡村治理工作召开的会议记录、纪要和审议印发相关文件等内容。排查盟委农村牧区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管理的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查看市和村级是否安排资金推动落实工作;查看已落实资金的村是否制定本地区积分制管理办法及评分标准查看是否真正落实积分兑现。三是排查清单制、数字化治理、网格化管理推进情况,查看是否因地制宜制定村级组织自治清单、村级组织协助政府工作清单、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其他特色权力清单;查看各地是否通过深化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完善信息收集、处置、反馈工作机制和联动机制;查看是否开展数字乡村试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四是排查精神文明机制建设情况,重点查看农村移风易俗工作推进情况。工作措施:一是加强责任落实,做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抓紧时间督促责任人履行相应责任。二是根据盟级《关于深入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管理的工作方案》形成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村配套市级资金,压实乡镇责任,组织村以网格化为基础,重点推进积分制管理工作。三是加强行业部门责任落实,压实组织、民政、政法宣传等行业部门责任,全覆盖式推进“清单制、数字化、网格化”管理措施,扎实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形成完整的相档案材料。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宣部、政法委农水科技局(农办、乡村振兴局)、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镇村

  10.12317信访件“清零”行动。自查内容:对12317信访件办结情况及群众满意度进行自查,是否有信访件未按照时序进度进行办结以及群众满意度低的案件工作措施对梳理出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建立信访事项登记台账,对所有信访问题,逐一写明受理时间、受理人员、信访事项、办理责任人、办理时限及办理结果,逐一建立档案。建立《乡村振兴领域群众不满意信访件台账》和《乡村振兴领域积压未办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安排专人管理,动态更新。对乡村振兴领域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办理工作实行定期专项调度,对超期未结的案件进行督办,切实做到“有人办、有督办、有结果、有反馈”,确保9月底实现乡村振兴领域12317信访件动态清零。责任部门:农水科技局

  )“资金项目绩效”成效大排查大提升

  1.资金保障行动。自查内容:对履行支出责任情况,中央、自治区、盟、旗配套财政衔接资金分解下达进度及中央、自治区、盟、旗配套资金预算执行结余等情况开展自查。工作措施:一是提供本级预算安排衔接资金大于等于上一年度预算安排额度的证明;二是全面梳理盟财政局和市财政局下达资金指标文件;三是梳理中央、自治区、盟、旗县配套1年以内的资金预算执行率、1-2年的资金预算执行率和2年以上的资金结转结余等相关凭证情况。责任部门:财政局

  2.项目管理保障行动自查内容:对项目库建设管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统筹整合工作成效、跟踪督促及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开展自查。工作措施:一是全面整理、乡、村衔接资金项目入库相关资料;二是健全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相关材料;三是梳理绩效目前编制、审核、监控评估和自评等项目绩效管理相关材料;四是梳理级财政衔接资金的分配结果公告,项目库、乡、村三级公示,级领导小组审核项目库公告、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和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公告,年终本级衔接资金计划完成情况公告,项目管理单位或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方案公示,项目竣工公示等审核批复公开相关证明材料;五是制定完成统筹整合方案编制、整合资金管理办法和推进落实等情况相关材料;六是梳理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重要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和各类资金审计、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情况并形成整改台账及整改报告;全面梳理2022年以来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资金收支凭证、项目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开工、完工、验收、评审、支付等)台账、绩效管理情况等材料,实地逐个项目查看进展情况。责任部门:财政局农水科技局(乡村振兴)、发改委、民委、林草局各镇村

  3.资产管理保障行动。自查内容:重点对扶贫(帮扶)项目资产“三本账”建立、确权移交、纳入集体或国有资产体系管理、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护运营及收益分配使用合法合规等情况进行自查。工作措施:一是完善市、乡镇、村三级经营性、公益性和到户类“三本账”建立情况,核查“三本账”内容与全国防返贫信息系统数据的规范及真实有效等情况。二是全面梳理所有扶贫资产确权移交登记,并纳入现有国有资产管理或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体系管理相关凭证;三是建立健全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机制,排查日常管护是否到位情况和排查梳理经营性资产发挥联农带农作用,是否存在闲置、低效、浪费,本金和收益资金收缴是否及时和收益分配使用是否合规等问题,针对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等情况。四是建立乡、村三级经营性资产收益台账和梳理收益分配使用流程相关证明材料。责任部门: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发改委、民委、林草局各镇村

  4.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保障行动。自查内容:重点对2022以来各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工作措施:全面梳理各级审计发现问题,形成整改台账,并附佐证材料。责任部门:审计局、财政局、农水科技局(乡村振兴)、发改委、民委、林草局

  5.工作创新总结保障行动。自查内容:主要对衔接资金分配、使用、监管、资产后续管护等各方面的机制创新、媒体采用及获情况进行自查,至少总结3个工作亮点。责任部门:农水科技、发改委、民委、林草局各镇村

  (四“京蒙协作”成效大排查大提升

  1.完善协作机制保障行动。自查内容:一是年内召开常委会、常务会、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京蒙协作工作情况二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赴京对接、召开联席会议情况;京蒙双方参与结对进展情况。包括学校、医院、街道(乡镇)、村(社区)、企业、社会组织等结对情况。工作举措:一是全面梳理核查常委会、常务会、领导小组会议等会议材料(包含通知、讲话材料、会议纪要、新闻报道等)。二是全面梳理核查调研出访方案、来往函件、新闻报道等相关材料。三是全面梳理结对关系表、出访方案、来往函件、新闻报道、结对帮扶协议和已落实的帮扶措施及相关材料。责任部门:京蒙办、京蒙协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村

  2.落实劳务协作保障行动。自查内容对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等情况进行自查。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数、转移脱贫人口就业数、转移农村劳动力到北京市就业数、转移脱贫人口进京就业数。工作措施:全面梳理核查就业合同、劳务协议、发放工资证明等相关材料。责任部门:人社局(就业)、农水科技局、各镇村

  3.消费帮扶增收保障行动。自查内容:北京采购、帮助销售兴安盟农畜牧产品和特色手工艺产品金额数。工作措施重点核查企业、平台、单位等购销流水、凭证等相关材料。责任部门:农水科技局(乡村振兴、京蒙办)、外事办、各镇村

  4.深化区域合作保障行动。自查内容:一是引导北京企业落地情况。二是共建产业园区联农带农机制建立等情况。三是引导入驻企业名称、投资额及吸纳就业等情况。工作措施:全面梳理出台优惠支持政策,核查企业投资落地注册、带动就业合同、投资额,共建产业园区联农带农机制等相关材料。责任部门:区域经济合作中心、农水科技局(乡村振兴、京蒙办)、各镇村

  5.人才交流合作保障行动自查内容:对选派党政挂职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到北京学习交流情况进行自查。工作措施:全面梳理核查选派文件、挂职干部任职分工汇总表、培训方案、手册、参与培训的干部/专业技术人才名单等相关材料责任部门: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委、各镇村

  6.规范资金使用保障行动。自查内容:对京蒙协作项目进展、资金报账情况进行自查。工作措施:一是查看京蒙协作项目档案。包括项目库入库资料(会议记录、照片、公示等)、项目实施前期资料(实施方案批复等)、项目实施过程资料(招标情况、施工合同等)、验收阶段(验收单、结算报告、完工公告、收益户名单等)。二是全面梳理核查财政援助资金接收凭证、拨付凭证、报账凭证,帮扶项目进展情况清单等材料。三是实地查看京蒙协作项目进展情况。任部门:农水科技局(乡村振兴)、财政局、各镇村

  7.工作创新总结保障行动。自查内容:对工作创新情况进行自查,至少总结5个工作亮点。责任部门:各镇、村;农村牧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825)。市农水科技局(乡村振兴局起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动员部署排查工作,有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

  (三)实地排查(9月10)。各镇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及网格员等基层力量,结合集中排查“回头看”及三季度重点人群动态调整工作,开展入户调查,全面摸清底数,深入查摆入户方面存在的问题。各相关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开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及档案建设方面的排查,对存在的问题逐项梳理。

  (四)问题整改(927)。各镇、各部门梳理汇总排查情况,分类形成问题台账,深入剖析根源,逐项逐条明确整改任务,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9月10日前将问题清单报送至农水科技局(乡村振兴局)。能够立行立改的,要立即解决;需要时间解决的,要确保在9前整改到9月27日前各镇、各部门将整改自查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至农水科技局(乡村振兴局),包括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查摆问题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四、保障措施

  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市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深入抓,加密工作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着力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市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重要性,扛起政治责任,加强业务指导,持续推进工作落实落地。农水科技局(乡村振兴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大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促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下发督办单,确保按时限要求整改到位。

  附件:大排查大提升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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