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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明水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明水河镇 发布时间:2024-01-12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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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以下简称《条例》),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尔山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e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尔山市明水河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482-794000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镇持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严格落实信息审查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持续公开工作动态。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5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35条,(原创944条,转载89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内部审查制度,按照起草、审核、发布流程对信息进行全流程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审查无遗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时更新各平台内容,规范公众号及其他公开平台内容,做好信息整合衔接,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工作考核:结合市政务公开考核结果对镇里进行整改:改进工作制度,根据人员安排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科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职责作用;

  2.社会评议:对需要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示,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2023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获得群众好评,社会面无不良评议情况;

  3.责任追究情况:本年度我镇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投诉、举报,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通过全镇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有待加强宣传推广。三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不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建设,推进公开平台建设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规范栏目设置,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加强工作人员配备,通过参加上级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工作联络员的学习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有序开展。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全镇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具体承办人员要加强《条例》的学习和培训,规范依法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创造条件,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镇涉及市人大第七届二次会议建议4项,均按有关规定作出答复,并及时在阿尔山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布办理结果。

  (三)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镇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落实上级部门各项要求,紧盯各级干部责任落实,有力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主动公开政务服务、民生实事、医疗卫生、监督检查、社会保障、平安建设等各类政务信息,及时更新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加强日常监督指导,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时效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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