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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9-27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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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实施细则

为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快部门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行政监管方式,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切实解决执法不公、监管不严等问题,推进教育系统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面落实,优化教育事业发展环境,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简政放权。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提升执法服务水平,降低服务和监管成本。

2.依法监管。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

3.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4.公正高效。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

优化发展环境。

二、工作任务

1.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教育部门的权力清单,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要求,并向社会公布。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2.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数据库,主要包括全市公办、民办学校(幼儿园)。名录库信息包括学校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3.建立行政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原则上由教育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构成。所有随机抽查事项共用 1 个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名录库信息包括执法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证件号码。组成的执法检查组人数应不少于 2 人。

4.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教育局各职能股室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要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要充分利用政府政务网络平台、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建立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加快信息互联互通,接受社会监督。

5.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每年度对全市中小学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进行每年度至少 1 次抽查,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过度检查。如有多个种类检查事项或对同一监管对象有多个检查事项的,应对检查事项进行整合。随机检查原则上一次性完成,避免重复检查。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抽查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6.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随机抽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对象,要充分利用通报、约谈、行政处罚等方式,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双随机”抽查是各级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要深刻认识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局主要领导对随机抽查工作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2.增强意识,明确要求。各股室和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任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加强监管,落实整改。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及时开展整改回访,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4.大力宣传,强化培训。“双随机”抽查是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校要结合学校实际和本细则的工作要求,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5.及时总结,不断完善。要及时总结“双随机”抽查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机制。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邀请社会监督代表等到现场监督的工作机制。

阿尔山市教育局抽查事项清单(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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