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和海关总署《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具体措施》,推动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在边境地区落地加工,支持边境地区加工产业园区建设,夯实边境地区发展的产业基础,提高边境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促进边民持续增收和安居乐业与边疆长期繁荣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合理确定互贸落地加工规模
根据蒙古国的资源优势和国内企业对互市贸易进口的需求,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给我市的互市贸易交易额1亿元目标任务,以后年份根据上年执行实际动态调整。
(二)明确落地加工商品种类和加工企业范围
结合阿尔山口岸进口及互市商品落地加工企业生产实际,初步选取羊绒、牛羊马肉制品、冰鲜鱼虾类、饲草、大麦等货源稳定、有规模加工效益的农产品作为商品进行落地加工。重点选择阿尔山市友联工贸有限公司、阿尔山九旭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阿尔山水发农旅有限公司、内蒙古融易达农业科技中心、内蒙古盛绒贸易有限公司、阿尔山盟骏商贸有限公司等为落地加工企业,待试运行顺畅有成效后再逐步扩大商品种类和加工企业范围。
(三)科学制定商品入区监管流程
1.边民互助组(合作社)与落地加工企业签订协议,用于互市贸易落地加工的商品,按照现行“先申报、再入区”模式,在完成边民互贸落地加工商品一线入区、二线出区申报及安全准入检查、现场查验、结算及缴纳流通环节税费等流程后,以批量运输方式进行通关验放。
2.被监督抽检抽中的互市贸易落地加工商品,海关抽取代表性样品后,按布控指令检查合格且风险可控,经边民、合作社、互助组申请可先予放行,落地加工商品不需要在互贸区等待检验检测结果。允许出区暂存在落地加工企业原料仓库,经检测合格后,再进行加工生产。
3.互市贸易区落地加工商品通关环节管理主体单位为阿尔山海关。需严格执行安全准入要求,落实支持互贸落地加工各项政策措施,建立落地加工商品通关绿色通道,加快验放速度,压缩通关时间。
4.边民互市贸易落地加工商品范围要严格执行边民互市商品不予免税清单,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不得制定和实施任何形式的边民互市贸易落地加工商品目录,防止缩小落地加工商品范围。
(四)规范互贸商品出区后管理
1.鼓励市内各落地加工企业逐步提高互市贸易落地加工比例,加工企业应对互贸进口商品实施台账管理,进行实质性加工,加工增值比率应不低于20%。
2.对同时开展其他商品来源的加工企业,完善互市贸易商品加工进行单独税务核算管理并建立完整账册,进口原材料实施进项抵扣办法。
3.落地加工企业要确保其收购的互贸进口商品全部用于加工。企业应具备独立仓库和生产车间,仓库及生产车间应装备全天候视频监控系统,并具备不低于3个月存储条件,以便对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核查。
4.企业填写《互贸商品落地加工商品登记表》,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进口商品、出售成品、库存、损耗等情况形成统计月报表向阿尔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报送,经核实签署意见后于每月10日前通报阿尔山海关。
5.阿尔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牵头,召集阿尔山海关、阿尔山市税务局、阿尔山市财政局及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核查小组,定期对落地加工企业进行核查,发现违法违规情形的,立即停止其加工企业资格,追究其责任。
(五)强化边民经营主体地位
1.边民为互市贸易经营主体。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边民互助组(合作社)成员间的利益共享、诚信合作方式,推动边民互助组(合作社)与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切实提高边民的互市贸易能力和收入。由各镇街推荐成立边民互助组(合作社),阿尔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边民互助组(合作社)资质核验(备案)管理。阿尔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建立上述组织的准入、准退机制,同步将已备案的互助组(合作社)有关信息发送给阿尔山海关、阿尔山市税务局和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2.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办理边民合作社的工商登记,并将相关信息发送给阿尔山海关、阿尔山市税务和阿尔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等部门。边民合作社进行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可以签订对外贸易合同、办理对外付汇业务、办理检疫审批、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
3.各镇街负责协助宣传互市贸易优惠政策,组织辖区居民办理边民证,并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完成备案。
(六)搭建互贸智能化公共服务平台
大力推进边民互市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组建集前端交易、在途监管、落地加工于一体的互贸落地加工全环节公共服务平台,按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赋予平台功能,建立对互贸进口商品落地加工的全链条监管机制,依托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联动监管。
(七)实施互市贸易落地加工企业备案登记制度
阿尔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互市贸易落地加工企业的资质核验和备案管理,并对企业实施动态管理。阿尔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制定互市贸易落地加工企业的管理办法和建立准入准退机制,及时将加工企业备案登记信息发送给阿尔山海关和阿尔山市税务局。
(八)实施平台企业备案登记并制定收费制度
明确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合作模式,确定阿尔山市丰盛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有阿尔山口岸中蒙边民互市贸易区主导运营权,阿尔山海关负责为主导运营平台企业的场所经营人、申报终端和运输工作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备案。平台企业制定并明确互贸进口商品各环节收费标准,并在阿尔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公示。
(九)建立互市贸易落地加工异常预警机制
阿尔山海关负责定期向兴安盟商务口岸局、兴安盟税务局报送本地区互市贸易进口明细情况。阿尔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关注互市贸易进口情况及落地加工规模。当互市贸易落地加工规模达到计划总规模80%或以上,且按照此前月平均进度测算将突破全年计划总规模时,阿尔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牵头,阿尔山海关配合,及时发出预警。阿尔山市税务局据此分析监控国内环节依法纳税情况。
(十)优化税收政策服务
阿尔山市税务局负责优化互贸进口商品流通环节税率征收标准及互贸进口农产品落地加工环节进、销项核定税率抵扣标准,推动以边民个人身份注册个体工商户,在互贸流通环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加工环节抵税依据。对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登记并能实现按期申报的边民,贯彻落实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十一)创新金融助惠民政策
鼓励中国工商银行阿尔山支行和各商业银行对参与互贸的边民互助组(合作社)提供信贷支持,鼓励金融企业向边民互助组(合作社)发放无息、贴息小额贷款或办理免税交易区专用边民信用卡,实施沿边金融惠民政策,并对备案的加工企业在固定资产投资、原材料加工规模、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及企业融资贷款贴息予以支持。
(十二)建立对外付汇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阿尔山支行制定标准化互贸付汇流程,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内蒙古银行、蒙商银行等商业银行参与互市贸易对外付汇业务。
(十三)建立互贸交易结算制度
建立互市贸易交易结算制度,进一步规范互市贸易行为,确保边贸“主体、贸易、结算”真实性,形成互市贸易全流程闭环管理。进一步优化跨境结算流程,提升边民互市贸易结算便利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提高资金结算效率。
(十四)强化应急处置及安全生产管理
阿尔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统筹协调互贸区内各类突发事件,处理好参贸主体间的矛盾冲突。由阿尔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牵头会同阿尔山海关、阿尔山市消防救援大队、阿尔山市应急管理局、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阿尔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制定互市贸易区应急预案。阿尔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作为互贸海关监管作业场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主体,负责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定期会同互贸区主管海关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阿尔山市政府负责推进互贸进口商品落地加工相关工作,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督促落实具体工作。
(二)加强风险管控。加强阿尔山海关、阿尔山市税务局、阿尔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阿尔山市财政局、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动,建立对互贸进口商品落地加工的全链条监管机制,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互贸加工源头可溯、风险可控、责任可究,确保政策红利惠及边民,促进落地加工稳定健康发展。
(三)强化信息报送。阿尔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会同阿尔山海关、阿尔山市税务局密切跟踪分析互市贸易进口商品情况和落地加工等情况,及时发现落地加工过程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和成效,并报送至阿尔山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