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举措、重大项目、重大资金等落实情况的审计力度,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高质量审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以赴完成了各项任务。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全市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自治区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执行阿尔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较好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聚焦重点工作,落实“五大任务”财力支出保障有力。2023年,全市落实“五大任务”安排支出12,839万元,其中: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方面安排支出5,462万元、筑牢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方面安排支出1,371万元、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方面安排支出6,006万元。
——坚持人民至上,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2023年,全市民生支出12,756万元,同比增长49.9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42万元,同比增长27.37%,足额发放各项社会待遇,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全市教育支出8,363万元,同比增长4%,有力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卫生健康支出7,882万元,同比增长2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加大“三保”保障力度,大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2023年,全市基层“三保”安排62,280万元,其中保工资44,141万元、保运转5,384万元。全年化解债务109,534万元,其中:化解法定债务75,767万元、隐性债务14,868万元、民营企业欠款18,899万元。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加强“三保”工作,努力做好存量债务化解,完成了年度化债任务。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此次重点审计了市本级(预算)决算草案编制、“三保”支出保障情况、非税收入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和专项转移支付管理等情况。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2,647万元、支出291,699万元、年终结余10,9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178万元、支出22,285万元、年终结余1,89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2,667万元、总支出8,45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7,88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4万元、支出34万元、年终结余160万元。
从今年审计情况看,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调整预算后未批复各预算单位
2023年8月28日和12月31日,市财政局分两次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审查和批准,经批复后市财政局本级预算未批复给各预算单位。
2.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拨款进度缓慢
2023年,市财政局收到上级专项转移资金73,420万元,全年支出29,079万元,全年专项转移资金结余44,341万元,专项转移资金拨款进度缓慢,结余较大。
3.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不高
2023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全年预算数为10,735万元,截至12月末,政府采购实际执行数6,245万元,执行率58.17%,未执行金额4,490万元。
4.债券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2023年6月,市财政局收到上级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2,000万元,截至审计时,该笔债券资金实际支付1,726.57万元,未支付10,273.43万元。
5.未制定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截至审计时,阿尔山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暂未制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6.公物仓资产闲置,未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截至审计时,阿尔山市本级公物仓资产闲置如下:房产闲置13处、地下车库闲置2处、车辆闲置1台,还有部分物品闲置,涉及金额共计1,367.82万元。
(二)本级延伸审计情况
2024年上半年,围绕市本级对市委办公室、市公安局、市看守所、市政府驻呼和浩特市绿色发展联络中心等4个部门进行延伸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精准
一是1个部门在年初编制部门预算时未将债券支出纳入年初预算,涉及金额300万元。二是1个部门未将水费、宣传费纳入年初预算,涉及金额37.68万元。
2.预算执行不合规
一是3个部门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715.9万元。二是1个部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行采购,涉及金额7.16万元。
3.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1个部门绩效自评结果不真实。二是2个部门固定资产未纳入账内管理,涉及金额1.85万元。三是会计核算方面,1个部门原始凭证不规范、不合规,涉及金额0.78万元;1个部门往来款清理不及时,涉及金额617.76万元。四是未按规定上缴非税收入,2个部门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涉及金额9.12万元。五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2个部门扩大开支范围,涉及金额5.89万元;1个部门项目资金结转两年未使用,涉及金额560.89万元;1个部门债券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涉及金额690万元;1个部门取保候审保证金未及时退还,涉及金额11.4万元;1个部门滞留资金未及时处理,涉及金额25.13万元;1个部门涉案财物专户未按规定计息。
4.工程建设项目监督不到位
1个部门多计工程价款,涉及金额489.51万元;1个部门未按规定履行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589.29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4年上半年,对市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市度假区管委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2个部门2023年度可执行的部门预算合计12,294万元,预算执行率平均为88.65%。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收支预算管理不规范
1个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精准,涉及金额61.13万元;1个部门未将其他收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年初预算,涉及金额171.95万元;1个部门未将政府采购纳入年初预算,涉及金额67.52万元。
(二)实施全面绩效管理不到位
本次审计了2个一级预算单位的绩效管理情况,其中1个部门绩效评价执行依据不充分;1个部门未对政府购买服务进行绩效考核;1个部门未按规定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三)会计核算管理不规范
1个部门原始凭证不规范,涉及金额7.1万元;1个部门由单位零余额账户转入单位基本户,涉及金额8,000万元;1个部门会计调账不规范,涉及金额12.08万元;2个部门固定资产未纳入账内管理,涉及金额205.25万元;1个部门银行存款账实不符。
(四)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1个部门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涉及金额0.71万元;2个部门印刷服务等未执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8.65万元;1个部门扩大开支范围,涉及金额0.33万元。
三、重大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上级统审项目审计情况
1.社区经费及基层治理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2023年下半年,根据审计厅统一部署,市审计局对我市1个街道办事处2个社区2022年至2023年8月社区经费及基层治理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相关部门以属地责任名义将工作任务交付社区。二是未清理规范相关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三是未清理各部门要求社区出具的各类证明。四是社区存在应取消而未取消工作台账,应退未退的组织机构。五是相关部门未落实社区综合设施供暖、水电、燃气价格优惠政策。六是社区固定资产产权不清和资产账实不符。
2.党费专项资金交叉审计情况
2023年下半年,按照盟审计局统一安排,市审计局对乌兰浩特市党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交叉专项审计。审计发现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方面10个问题。
四、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审计了白狼至奥伦布坎旅游公路工程等6个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总金额12,727万元,促进为政府节省建设资金1,410.55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6个项目均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及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二是部分项目建设程序和手续不够完善,有的项目变更未按建设程序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增加了建设项目支出成本。三是建设单位对招投标内容把关不严,存在招标工程量清单有漏项、签订施工合同部分条款约定与招标文件条款约定不一致等问题。
(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对我市既有小区地下室渗漏水治理等5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
一是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缓慢,建设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障。其中:1个项目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建设内容,导致民生资金效益不能及时发挥;1个项目由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截至审计时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二是民生实事项目确定不科学,谋划调研不充分。其中:1个项目截至审计时,刚完成总工程量10%左右,而且处于停工整改状态;1个项目,事前谋划调研不充分,需要先试验再全面施工,刚开始进行招投标,年末已无法完成。三是个别民生实事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1个项目合同价为837万元,按项目进度已完成698万元,但截至审计时未拨付工程款,影响了工程进度。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2023年下半年,审计了阿尔山市民泰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雪源公司、燚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薄弱,账务处理不规范
一是基本建设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转固定资产便投入使用,涉及金额30,119.64万元。二是部分设备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涉及金额7.31万元。三是未对已划拨资产进行账务处理,涉及金额1,252.63万元。四是部分设备未按规定计提折旧,涉及金额1.58万元。
2.会计信息不实,债务风险较大
一是债务未纳入账内核算,涉及金额567.59万元;外欠煤款较多,形成较大债务风险,涉及金额5,785.63万元。二是应收未收取暖费未计入当期收入,导致企业损益不实,涉及金额2,969.47万元。三是财政收入计入往来款,导致企业损益不实,涉及金额1,332.6万元。
六、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3年下半年,对市新城街道办事处、市应急管理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论坛中心等4个部门5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精准、不全面
1个部门预算编制不精准、不全面,涉及金额394.99万元;1个部门无预算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56.08万元。
(二)履行交接手续及“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
一是3个部门原领导干部岗位调整后,交接手续内容不全面或未履行交接手续。二是1个部门“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0.67万元。
(三)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不规范
一是1个部门零余额账户向基本户转账,涉及金额31.53万元。二是1个部门将社区经费用于其他事项,涉及金额12.95万元。三是2个部门无发票付款列支工程款及办公费用共5笔,涉及金额165.24万元。四是4个部门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未按会计科目核算,涉及金额41.67万元。五是1个部门项目资金未纳入绩效管理,涉及金额94万元。六是2个部门固定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账内管理,涉及金额5.12万元。七是2个部门未经市财政局批准自行采购,涉及金额1.76万元。
七、审计建议
(一)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一是财政部门应按照“三保”工作要求,以收定支,细化支出项目,严控无财力追加预算,未列入预算不得支出,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二是财政部门要建立预算编制责任制制度,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有关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实行部门预算编报责任追究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加强债务收支工作,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一是财政部门要把地方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确保政府债务按时、足额进行偿还,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和债务用途,应采取相关措施控制债务和减少债务增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二是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债券资金管理使用,规范高效使用新增债券,切实提高化债意识,规范化债后的账务处理工作,据实进行会计核算,避免重复化债风险。
(三)加强扶贫项目管理,衔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一是相关部门要压紧压实项目监管责任,加强产业项目管理,使用扶贫及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部门要主动作为,在项目的选择、实施和后期运行上要加强论证和监管,确保持续产生经济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二是各镇要加强对扶贫资产的管理,对扶贫类资金形成的资产要依法纳入账内管理,做到底数清、数量明,管理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扶贫资产安全高效运营。
(四)强化国有资产和项目建设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绩效。一是切实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严格落实主体管理职责,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优化资产配置、夯实产权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提升资产管理质量和水平。二是抓好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控,依法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决算造价,尤其是对工程变更的管理,按规定及时办理审批手续,依法依规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五)提高财政资金质效,规范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一是围绕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集中财力补短板、强弱项,保障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支出。二是各部门要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纪律,规范财政收支财务管理工作,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财务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整改,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协调机制和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在“治已病、防未病”上狠下功夫,确保年内审计发现的问题在整改期限内做到真改、实改、改彻底、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