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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信箱说明

  一、温馨提示:

  您可以就政府落实“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提出您的期望和感言;也可以就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如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更好的依法履职、为民服务提出您的意见建议。

  对网民提出的改进作风、完善制度、提高工作水平的信件,将认真采纳;对涉及到的具体问题,将转至相关部门予以研究解决,并适时将工作进展或成效向社会反馈。

  二、不受理范围:

  请注意,以下几种情况不予受理:

  (一)超出政府行政管理范围的事项;

  (二)已经进入司法机关、仲裁机关受理程序或已通过上述法定程序处理的事项;

  (三)不服从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四)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

  (五)涉及军队和国家安全的问题;

  (六)正在办理过程中或办理完毕的重复事项;

  (七)违反法律规定、社会公序良俗以及恶意攻击、骚扰或无实质内容的事项;

  (八)其他超出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的事项。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网民在提交信件内容中不得侮辱或者诽谤他人,勿使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词语,留言人须对所反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为了方便信件的处理及查询,请您写信时将标题栏填写完整,使标题能反映出问题的概况,留言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并保持通讯畅通。

  提交发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