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阿尔山市旅游安全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政办发〔2023〕20号
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阿尔山市旅游安全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能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阿尔山市旅游安全专项工作方案
2.阿尔山市旅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13日
附件1
阿尔山市旅游安全专项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压实各方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旅游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涉旅企业安全生产档案资料排查整治
检查各涉旅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否有定期安全演练;是否配备了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定期检修;安全生产档案是否齐全,安全生产工作日志、实景照片、录音录像、工作记录等材料建立情况;是否有定期检查、检修制度;是否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了安全生产组织架构;是否按安全生产要求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纠正;生产人员是否经过了合格的岗前技术及安全培训、持有操作证书;是否逐级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包联领导:杨宝田;牵头单位:文化旅游体育局;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加强旅游景区安全整治
加强景区栈道等项目安全管理,推动综合监管指导,加强特种设备的管理和日常维护检修,安全风险管控,压实旅游景区主体责任,规范日常运营管理。树立提醒、警示牌,督促A级旅游景区落实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坚决排查整治各类问题隐患。指导旅游景区科学核定最大承载量,落实最大承载量公示公告,制定和实施景区游客流量控制方案,不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游客,提升景区客流高峰时段应对能力。全面加强各景区景点售货点物价管控、打击整治哄抬物价,漫天要价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包联领导:杨宝田;牵头单位:文化旅游体育局;配合单位: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督促涉旅企业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开展景区景点、旅行社、星级饭店、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文博单位、体育场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重要地点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做到提前预报,及时处理。搞好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防火工作,防止意外火灾发生。景区、场馆、大型活动赛事场所应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测、更换,禁止游客、参观人员带入易燃易爆品。(包联领导:孙百川;牵头单位: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应急管理局、文化旅游体育局)
(四)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全面排查整治我市辖区道路安全隐患,在路面有断崖、坡度、水、冰、雾、雨雪等复杂路段要设立标识牌。核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的道路客运经营资质信息和车辆使用性质信息。梳理登记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的存量机动车信息,通报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排查是否办理道路运输证,对未办理道路运输证且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告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开展旅行社旅游包车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旅行社按照“五不租”“三证一牌一单”要求规范租用车辆,与旅游运输企业规范签订旅游合同,做好游客安全乘车提醒、提示服务。(包联领导:乔凤林;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公安局、文化旅游体育局)
(五)加强餐饮住宿行业安全整治开展星级饭店、等级民宿等住宿业隐患排查整治
督促旅游景区内的餐饮店、超市和星级饭店内的餐厅持证经营,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食品加工操作等方面管理,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培训演练。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禁止采购有毒或变质食品或污染食物,食品的制、贮、用过程中应当符合卫生管理要求。定期对食品经营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健全食品卫生防护设施。(包联领导:杨宝田;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商务经信局、阿尔山市卫健委、文化旅游体育局)
(六)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
全面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社会面违法犯罪活动,严防发生重大案事件,防盗防抢防骗措施要确保安全有效,切实形成联防联控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案事件,着力营造平安有序的旅游环境。(包联领导:赵喜玖;牵头单位:公安局;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七)开展场所安全用电排查整治
对各景区、住宿场所、文旅场馆的变压器、配电箱、弱电导线接头是否松动、发热,穿管、空气开关配置是否合理、是否有超负荷用电现象、是否有乱拉线等问题隐患进行排查,指导督促用户进行整治。电气设备应完善防雷及接地保护,所有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根据对人的危害程度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护网和安全遮拦;电气设备可能被人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应设置防护罩或遮拦及警示牌。按要求进行巡回检查和监视,主要检查接头有无发热现象及异变。(包联领导:魏久强;牵头单位:国网阿尔山市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发改委,应急管理局、林草局)
(八)畅通投诉渠道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及时处置12345服务热线和旅游投诉热线、各级平台转办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开展源头治理,做到快速受理转办,督办处理,限时作出答复。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抽样回访,了解核实办理结果的真实性及游客的满意度,真正为游客排忧解难。不断促进矛盾纠纷解决便捷化,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快捷、放心、舒心旅游环境。(包联领导:孙百川;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三、工作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6日至4月10日)。各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统一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按照本方案要求,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善于利用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宣传手段,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发动广大群众,充分营造舆论声势。
(二)专项整治阶段(2023年4月11日至11月30日)。各责任部门要针对重点整治内容对本辖区内各类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加强监管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各相关企业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动,强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提升旅游市场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治工作效能。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责任部门要对本次整治行动工作经验、取得成果、存在问题等进行总结,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和建议,建立完善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清做好文旅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将旅游安全纳入议事日程,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推动旅游安全各项工作的开展,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人和联系人,精心组织、细化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深入督导检查、狠抓主体责任。要按照《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对各自监管的行业领域开展抽查。要紧盯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发现问题,能立行立改的督促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 的要督促限期整改,确保我市旅游安全形势稳定。
(三)及时总结报告,构建长效机制。要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定期分析、研究和研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对标销号。同时,抓好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方面的思路举措、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工作进展等动态性信息报送工作。
附件2
阿尔山市旅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晓欢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孙百川 市委常委、副市长
杨宝田 市委常委、副市长
魏久强 市政府副市长
乔凤林 市政府副市长
赵喜玖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敖凤斌 市政协副主席、发改委主任
白 峰 阿尔山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陈 磊 阿尔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李宏伟 阿尔山市市场管理局局长
刘殿君 阿尔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胡 睿 阿尔山市商务经信局局长
李可心 阿尔山市卫健委主任
王爱军 阿尔山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局长
赵晓光 阿尔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建林 阿尔山市政务服务局局长
黄勇财 国网阿尔山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张永强 阿尔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