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阿尔山旅游度假区地热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促进地热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内蒙古自治区地热资源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阿尔山旅游度假区地热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适用阿尔山旅游度假区区域内地热资源的勘查、开发、保护和监督管理,该《办法》共二十八条,现进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1个月。
联系单位:阿尔山市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李赫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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