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兴安盟农牧局关于开展2024年一季度重点人群防止返贫监测动态管理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
现将兴安盟农牧局《关于开展2024年一季度重点人群防止返贫监测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一季度动态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 重点人群核查方面
做好13类重点人群排查工作,人均纯收入低于7500元的脱贫户请以2024年底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为准;多子女家庭、务工不稳农户、产业发展失败户、因灾因意外事故刚性支出较大的请以基层干部日常掌握情况为准;低收入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大病重病、残疾人、危房户、临时救助、防贫保理赔情况请以行业部门反馈数据及各镇审批情况为基础,开展排查工作。
- 动态调整方面
结合重点人群排查,按照识别、退出程序做好监测对象识别、脱贫及监测对象人口自然变更、监测户风险消除等工作,及时落实帮扶措施,更新监测对象帮扶台账,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
- 工作进度方面
各镇要高度重视动态调整工作,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3月19日前,各镇完成入户排查、村级公示等程序,并向市乡村振兴局报送动态调整工作报告,3月30日前完成系统信息录入工作。
附:关于开展2024年一季度重点人群防止返贫监测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阿尔山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