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禁牧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草原资源,为让群众更清楚明了地
弄懂该方案,现我单位针对该方案做出如下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我们的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任务。
二、文件出台的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实施细则》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牧场保护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三、文件出台的目的
严厉打击因违法违规放牧而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的行为,确保违规放牧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建立健全禁牧工作长效机制,完成我市禁牧工作要求,实现本地区森林草原保护和生态恢复的目的。
四、文件适用范围
阿尔山市全域范围全年实施禁牧(阿尔山森工公司、五岔沟林业局、白狼林业局合同期内的家庭生态林场除外),在三个林业局辖区内的家庭生态林场由林业三局实施管理。
五、主要内容
(一)阿尔山森工公司、五岔沟林业局、白狼林业局严格控制辖区内家庭生态林场的载畜量及范围,不能超界放牧。
(二)景区、景点及主要公路两侧的可视范围为重点禁牧地段。
(三)对屡禁不止的偷牧、滥牧、超载的家庭生态林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重点禁牧区域,加强巡查管护,坚决杜绝违法放牧破坏林草生态的行为。
(四)严厉查处外地牲畜进入我市辖区放牧的行为。清理对外进行出租、转让的家庭生态林场,情节严重的解除家庭生态林场合同,涉嫌犯罪(欺诈)的移送公安机关。
(五)禁牧起止时间:自下发通知起到2024年12月31日。
(六)监督举报电话:
阿尔山森林公安局 13948227795
白狼森林公安局 13948227101
五岔沟森林公安局 13848381003
阿尔山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 0482-7127110
天池镇 15248577090
白狼镇 13451392280
五岔沟镇 18804807858
明水镇 18704859618
政策解读单位:阿尔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 系 人:佟玉明
联 系 电 话:0482—7123119